第五轮宁波市社科研究基地立项工作方案
作者:市规划办 时间:2020-12-03 点击数:
关于做好第五轮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基地负责人:
第五轮宁波市社科研究基地已于11月11日正式设立,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6号)要求,即将启动第五轮社科研究基地三年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选题
各研究基地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紧扣基地研究方向,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设计本轮基地建设周期内所有课题项目。
二、课题性质
基地研究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其课题研究经费由研究基地负责。
三、立项数量
重点研究基地11个,发展研究基地7个,培育研究基地4个。
四、立项程序
根据管理办法,由各研究基地自行组织评审,结果报我院(联),经市社科规划办和院(联)党组会审核同意后予以立项。各研究基地须将带基地主任或首席专家签字的评审方案和评审结果汇报材料报我院(联)备案。
五、结题要求
各研究基地参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要求完成结题材料,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核。经结题鉴定或评审通过后,由市社科规划办颁发结题证书。基地研究项目的结题成果形式有四种:论文、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著作。其中,决策建议稿提交各联系处(所)审核把关。
六、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者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并对其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铭徽 联系电话:0574-89183595
地 址:宁东路835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B座528室
邮 编:315000 电子邮箱:81631172@qq.com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届时公布选题,望老师们积极申报基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