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课程电子档案资料规范化存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0-06-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随着信息化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互联网+教学”已经成为我校教学新常态。为推进课程电子档案资料规范化存档工作,结合《宁波工程学院教学档案资料分级管理范围的规定》(宁工教务〔2018〕15号)特作如下说明:
1、 请各学院进一步规范课程档案收集范围,精简纸质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工作,推进课程档案资料电子化,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质等效。
2、 课程电子档案存放平台要满足长期存放、师生免费使用、管理方便等要求。学校网络教学平台(配套学习通APP)基本能够满足教师建课、学生过程化学习数据收集、教学档案归集等要求,并为每位教师提供了10G云盘空间,现推荐作为课程电子档案存放平台,使用其他平台存放课程档案的需报教务处审批。
3、 课程档案为电子存档的需提供一份课程电子档案说明,内容应该反映相关存档资料全貌,格式自定。
4、 为便于各类评估、上级检查及教学督导等工作,请每一教学班提供一名同学的电子过程性资料打印版材料。
教学档案资料管理其他规定请遵照《宁波工程学院教学档案资料分级管理范围的规定》(宁工教务〔2018〕15号)执行。
教务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