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03-25 点击数:

一、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本通知。

二、学校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4月21日下午15点前:申报人完成线上填报,逾期不予受理。因系统注册审核权不在学校,还未在申报系统注册的申请人请于3月27日前完成注册,以避免后续因系统账号未审核出现提交不上申报书的情况。

4月22日至4月25日:科研处审核,申请人完善申请材料。

4月26日,科研处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相关附件下载:https://i.nbut.edu.cn/mnews/_s5/87/da/c9a100314/page.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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